2)第111章 穿越封神原著(四)_通天教主的蚊子血[洪荒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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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通天感慨:“幸好不是在后世,否则罚他做猫就不是吃苦而是享福了。”

  后世之人对于猫狗的喜爱,哪怕是洪荒第一绒毛控通天亦有所不及,他算是明白了为何虫虫对那黑白熊那般放纵,虽然最后还是让他给丢在了金鳌岛,哼!

  文烛珏对此不发一言,他看了一眼通天的行进方向:“这是要去找冥河?”

  “没错!”通天提起精神,笑道,“金莲已经有了,血莲自然也不能错过,我们先去拿血莲再去昆仑。”

  关键是上昆仑最好用自己的身份,打劫冥河却是用准提的马甲,自然要在暴露前充分利用。

  哎,说来如果不是白莲分为三宝,他其实也不介意抢一把大哥二哥的啊!

  他握着佛珠,宝相端严,周身圣光闪耀,照得那秃头都明亮如灯。

  文烛珏噗嗤一笑:“你这是想栽口大锅啊。”

  如此明显的佛门气息,又正好克制污秽煞气,只要冥河不死,注定与西方教掐到天荒地老。

  通天摸着后脑勺嘻笑:“这门功法我也只学了层皮,要是自己世界的准圣,恐怕欺瞒不了。”

  这本来是西方教后来研发的专门克制魔族之功法,因与道门功法迥异,通天也只会皮毛,当然,以他的道行,皮毛也非一般人能及,只是在准圣层次便难免不够用了。

  然而,这个世界无此功法,冥河就算觉出不对,也不可能想到通天身上去,等日后准提、接引被找上门,恐怕也哑口无言,这就是又一层迷雾。

  通天固然想坑这个世界的自己,但让他人欺负也是不行的,自然要收尾干净。

  话说,冥河在血海宅居多年,怎么也想不到会有异界横祸飞来,这日,他正看着修罗族儿女演兵,突然,强光普照,把他的血海都蒸薄了一层。

  冥河提起两把长剑,踩着血莲就冲海面,大怒:“哪个贼子欺上门来?”

  他定睛一看,立于金莲上的准提佛光刺眼,更加生气:“准提,你我无仇无怨,为何毁我血海?!”

  这个世界的冥河胆子很大嘛,通天在脑子里和虫虫嘀咕,自己世界,因血海之变,冥河死了一次就再也未复活出来,以至于这样盛气凌人的冥河让通天有些不习惯呢。

  文烛珏道,血海不枯,冥河不死,此界没有被毒打,他怎么也算一地之主,比圣人也差不了多少,自然不会怵准提。

  通天瞄了冥河脚下的血莲一眼,笑得越发和蔼,一副黄鼠狼给鸡拜年的样子道:“贫道近日于大道突有顿悟,需求一件与血海相关之宝助力,特此前来。”

  因他一身光芒的样子十分唬人,冥河听了这个说法,倒也没说不信,只是问他:“你要何物?”

  通天咧嘴笑道:“业火红莲!”

  一时之间,冥河尚未反应过来,待想清楚,勃然大怒:“尔敢!”

  他二话不说,挥剑就冲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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